🔎 從80年代至今,有一群人每天被性侵洗劫也不敢報案,就是應召女郎。吃定他們見不得光,連憲兵、警察都敢犯案,還呷好道相報形成模仿效應。刑事局的警官協助這群人,卻意外惹禍上身… ★聽完來IG找豐德聊聊 https://bit.ly/2GCrgE6 小知識: 1999年之前,刑法第221條第1項稱為「強姦罪」,但必須是脅迫手段性侵得逞才能成案,保護的客體也只限於女性,而且婚姻中的脅迫性行為不構成犯罪。為保護兩性性自主權,才修正改稱為「強制性交罪」。 |本集重點| (00:02:10) 應召女郎遭性侵強盜連續案 (00:09:35) 壯碩憲兵犯案刑警差點抓不住 (00:17:49) 抓到自己人白嫖雛…
还没有人截片段。听到上头的那 30 秒,就顺手截一下。
还没有时点评论,做第一个在刻度上留下话的人。